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(zhí)行機構(gòu),,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大會負責,。
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(quán)是:
(一)執(zhí)行會員大會的決議,;
(二)選舉和罷免會長,、常務副會長,、副會長,、秘書長,。
(三)籌備召開會員大會,;
(四)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。決定會員會費標準,。
(五)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,;
(六)決定設立辦事機構(gòu)、分支機構(gòu),、代表機構(gòu)和實體機構(gòu),;
(七)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(gòu)主要負責人的聘任,;
(八)領導本團體各機構(gòu)開展工作,;
(九)制定內(nèi)部管理制度;
(十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,。
第二十條 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,其決議須經(jīng)到會理事半數(shù)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,。
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,。
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會長1名,,常務副會長若干名(人數(shù)原則上不超過理事會成員的10%),副會長若干名(人數(shù)原則上不超過理事會成員的40%),,秘書長1名,。會長、常務副會長,、副會長,、秘書長,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堅持黨的路線,、方針,、政策,政治素質(zhì)好,;
(二)在本團體業(yè)務領域內(nèi)有較大影響,;
(三)會長、常務副會長,、副會長,、秘書長,最高任職年齡均不超過70周歲,;
(四)身體健康,,能堅持正常工作;
(五)未受到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的刑事處罰的,;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;
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、常務副會長,、副會長,、秘書長,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,,須經(jīng)理事會表決通過,,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任職,。
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,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,、秘書長,、任期3年,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,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,,須經(jīng)會員代表大會2/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,,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(jīng)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可任職。
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,,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,。
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(quán)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;
(二)檢查會員大會,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,;
(三)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